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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
客户宪章的主要目标,是为了教育中小企业客户有关融资申请的各种要求,例如提供讯息和文件。
从客户(企业单位):
- 商业注册证 (表格A/B, 表格24 & 49以及 M&A)
- 最近3年的审计帐目以及最新管理账目
- 最近6个月的银行结算单
- 公司概述及管理层资料
- 现有银行名单(如有)、借贷详情以及现有抵押安排
- 主要供应商/买家名单以及债权人/债务人的帐龄分析表
- 现金流量预测 (若需要)
- 所提供的抵押资料。地产物业需提呈估值报告、地契副本以及买卖协议(如适用)
从董事/担保人:
- 董事/担保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副本
- 最近3年的所得税报表(J表格)
- 其他的收入证明文件
- 个人资产及负债资料
若担保人是企业单位:
- 商业注册证(表格24 & 49 以及M&A)
- 最近3年的审计帐目以及最新管理帐目
- 公司概述及管理层履历
- 现有银行名单(如有)、借贷详情以及现有抵押安排
*银行或要求提供额外附件
- 在制造业的企业
注册企业的营业额不超过5千万令吉或全职员工不超过200人。
- 在服务业及其他领域的企业
注册企业的营业额不超过2千万令吉或全职员工不超过75人。
- 在1965年公司法下注册,大马公民拥有的公司/机构(大马公民拥有权至少达51%),定居大马的公民以及在商业注册局注册的企业家。
- 至少3年良好的财政业绩。
- 与其他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关系(若有)
提呈完整文件后,银行将在一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申请者最终结果。
欲针对失败的贷款申请提出上诉,可以书面形式提交至:
SEGMENT HEAD, COMMERCIAL/ SME BANKING
BUSINESS & CORPORATE BANKING
HONG LEONG BANK BERHAD
LEVEL 5, WISMA HONG LEONG,
18, JALAN PERAK, 50450 KUALA LUMPUR
接到上诉之日起,将在两周内以书面通知上诉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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